2017年11月20日晚,“新视野系列学术讲座”第37讲在学院路新一楼B114教室举办。来自荷兰莱顿大学的弗兰斯·德·哈斯(Frans de Haas)教授做了题为“Free Will in Antiquity —— An Aristotelian Perspective”的学术讲座。
讲座由我院张秀华教授主持,孙美堂教授点评。人文学院的孔红教授、我们dg真人
的蔺庆春老师和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还特地邀请了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的王琦博士当翻译。
张秀华教授首先对主讲人弗兰斯·德·哈斯教授、点评人孙美堂教授、来宾蔺庆春老师和人文学院的孔红教授做了简要介绍,并对翻译王琦博士的到来表示感谢,同时对其他所有到场师生表示欢迎。
参加本次活动的教师与报告人弗兰斯教授、翻译王琦博士合影
作为dg真人
的老朋友,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已多次来我院做过主题报告,本次围绕“自由意志”这一概念展开讲解和探究。
弗兰斯教授从古代对自由意志的讨论开始本次报告。他认为,进行古代哲学研究对现代社会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因为古代哲学的很多问题也延续至了现代。以本次的主题自由意志为例,与此有关的问题从古代至今历来有多种争议。对此弗兰斯教授提出一个问题:自由意志明显吗?他举出乘坐飞机的例子来引出他的观点,即自由意志应该分为两种情况来讨论:一是人本身是行动的原因;二是我本身有作出选择的能力。
为了对这一问题更详细地进行讨论,弗兰斯教授对自由进行了分类:非决定论的自由和非预先决定论的自由。而第一种自由又可分为三种程度。第一种程度,你可以选择做或不做;第二种程度,不止有一种选择,你只需作出一个选择;第三种程度,意志的自由。
在此基础上,弗兰斯教授认为两种自由意志其实与三种形式的自由融合:
(1)来自外力强制的自由,人不需要为行为负责。(2)受外部因素影响的自由。(3)同时受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影响的自由。内部因素指诸如欲望、情绪等。
这三种不同的自由又形成了两种不同的道德责任:一是有因果的道德责任;二是有选择能力的责任。第一种是关于行动的,发生才负责,第二种具有能力去决定或完成行动,是关于能力的问题。
但必须把以上对自由的分类应用到实践层面讨论,弗兰斯教授在此就区分出了影响自由行为的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并且详细讨论了亚里士多德、斯多葛学派、亚历山大对这两种因素的观点对比。
弗兰斯·德·哈斯教授总结亚里士多德关于外部因素的观点:
(1)当我们受到外部因素影响而行动时,我们不需负责。
(2)自然因素的影响。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有一定的规律,如钢笔因重力掉落。但不是所有自然规律都必须起作用,因为我们可以与之对抗。自然律大部分起作用,但非完全决定性的。
(3)神圣外力,即第一原理。亚里士多德第一原理认为只是创造了一个模式,但并不决定我们做什么。
他同时总结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内部因素的观点:
(1)内在情绪特别强大影响到了外部事情。亚里士多德认为应对方式是,学习科学的处理自己的理性。
(2)知道什么正确但仍然做错了。亚里士多德认为应对方式是,以更高强度训练自己,因为之所以做错就是由于理性不够强大。
(3)与美德、品德相关。亚里士多德认为虽然美德使我们看似自由度减少了,但实际上我们仍然需要对行为负责,因为品德是在自身选择中不断形成的。
而斯多葛学派的回答不同于亚里士多德。斯多葛学派认为,存在物质性的、具有理性的上帝,他安排了世间万事万物的发生,也安排了人的理性。这种一切被安排好的情形看似是没有自由的。弗兰斯教授举例了狗跟车的例子。比如被车拉着的狗可以选择跟着车走,或者不选择跟着车走,但车始终都会拉着它走。以此例子形象地说明了斯多噶学派的观点。显然,斯多葛学派的自由是在预先决定论下的自由,强调外部原因的决定作用,把神等同于自然与理性的原因,神好比是一位导演,而人的自由就在于主动去做一个好的演员。
接着,弗兰斯·德·哈斯教授总结斯多葛学派关于内部因素观点如下:
(1)情绪欲望是不存在的。因为上帝是有理性的,生气和欲望都是外部的判断,不是自己本身所具有的东西。
(2)承认我们需要培养理性。灵魂是有张力的,不会被外部环境因素干扰。
(3)我们因果性地为品德所决定的行动负责,为我们在自然中所履行的角色负责。
在此基础上,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引出了亚历山大对此问题的讨论。为了让在座师生对亚历山大其人有更全面的了解,他简单地介绍了亚历山大的生平和著作,并引用了斯坦福百科全书对亚历山大的一些评论——亚历山大是最伟大的亚里士多德的研究者,总结了逍遥派的哲学,按亚里士多德的方式研究亚里士多德等。但弗兰斯教授不认同评论中的一些观点,认为亚历山大是以自己的方式解释亚里士多德,甚至编造、添加了一些自身的思想内容。
于是,弗兰斯教授总结亚历山大关于外部因素的观点:
(1)如果是外部强制,则不需要负责。这一点与亚里士多德相同。
(2)把决定性等同于必然性。这一点与亚里士多德不太相同。
(3)赞成第一原理,这一点同亚里士多德。不过亚历山大增加了天意的概念,这是亚历山大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拼凑出来的,他认为天意不会干扰人的生活。
弗兰斯教授在做报告
总结亚历山大关于内部因素的观点如下:
对于前两个内容与亚里士多德相同,即我们需要通过学习增强理性。而第三点他不同意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认为虽然美德决定做事,但仍要负责;而亚历山大认为,做一个明智的人,也可以不按照理性做决定。
由此弗兰斯·德·哈斯教授进一步阐释了自由意志的问题。关于自由意志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认为自由是存在于方方面面的。对斯多葛学派来说,也存在着自由但是形式却不同。
在最后的总结上,弗兰斯教授简述了报告主要内容并根据亚历山大的观点提出一些追问。亚历山大为了反对斯多葛学派而将自由概念扩大,以此反对一切必然性,因此我们的能力能超越一切事情。在如此强大的能力下,我们该好好思想如何去生存。
在弗兰斯教授的报告结束后,主持人请孙美堂教授进行了点评。孙教授认为,自由意志问题,出自古希腊讨论,后世的哲学家都有关注,从中世纪的奥古斯丁到康德,再到当代的柏格森都讨论过这个问题。它涉及外在必然性与内在自由、命运与自由、道德法律与自由及道德责任问题等。弗兰斯教授的报告使人“脑洞大开”,一个自由意志概念的背后竟可以引出如此多的问题。 对此孙美堂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几个问题:
(1)我们为什么不说“理性自由”、“感性自由”、“欲望自由”,而说“意志自由”?
(2)在亚里士多德的古代背景下,自然的必然性较简单。而在现代科学如量子力学背景下,必然性和偶然性不再呈现简单的状态,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下和随机的、不确定的、多样性的背景下,如何确定哪些我们承担责任,哪些不应该承担责任?如何确定自由意志的体现?
(3)面对“自由意志”这个西方如此大的课题,中国却对之讨论甚少。庄子的逍遥游、佛家禅的叙述尽管有相似之处,但仍有很大不同。希望报告人弗兰斯教授能够就这种中西方的差异谈谈自己的看法。
进入提问环节
弗兰斯教授对三个问题分别予以解答,对于第一个问题,他认为情感或者欲望是外部原因导致的,是被动的,因而并不是自由。理性尽管能够控制情感或者欲望,但完全依赖于理性也达不到自由。惟当理性继续进一步发展为意志,意志超越了理性。这时才是自由的状态,探讨自由才有意义。对于第二个问题,教授认为古代的环境其实也很复杂。亚里士多德就曾经列出了很多可能性。所以即使现在社会如此复杂,我们也有自由意志存在的地方。复杂的环境无法改变自由意志存在的事实。关于最后一点,教授自称因为不了解中国哲学,只给出一种猜测。在西方的宗教文化背景下,认为有神或上帝存在,在决定的宇宙中生活就会形成自由意志问题的讨论。中国没有这种世界是上帝造的或被人控制的观念,因而可能没有讨论自由意志问题的语境和需求。
弗兰斯教授在回应师生们提出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人文学院的孔红教授、我院的蔺庆春老师分别就自身理解对弗兰斯教授提出了具体的问题,同时在场同学们也踊跃提问,让弗兰斯教授感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情。
活动主持人张秀华教授作了最后总结。首先她感谢弗兰斯·德·哈斯教授的精彩报告,感谢孙教授精彩而又深刻的点评,感谢王琦博士精彩和准确的翻译,同时感谢老师和同学们提出的精彩与个性化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她对弗兰斯教授的报告总结如下:
第一,弗兰斯教授给我们梳理与呈现了古希腊对自由意志问题的研究。从内外两个进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关涉到了亚里士多德、斯多葛学派和亚历山大对此问题的探讨。
第二,弗兰斯给出了比较哲学研究、文本研究的范型。他让古希腊哲学家们进行了对话,通过概念、命题的逻辑分析,作出了差异性的呈现。
第三,正是通过上述对话和比较呈现了不同阐释之间的张力,而张力呈现的差异性丰富了我们对此问题的理解。
第四,报告借助让差异得以显现,最终不是封闭了话题的争论,而是开启了追问、引人入思。
本次讲座在广大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我们也期待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再次光临。
本次讲座由dg真人
与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参加本次讲座的师生与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合影留念